山东烟台,正打响一场保卫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在今年1月5日召开的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暨治理“餐桌污染”工作会议上,烟台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全国全省食品最安全城市。”
高点定位,“创城”经验被国家推广
在烟台,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正形成独特的“品牌”。
究其原因,定位高、起步早是关键。烟台市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伟介绍,今年年初,烟台市成立了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纳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重点内容,对各县市区创城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调度。各县市区均成立政府“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城领导小组,召开创城动员大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芝罘区明确18个责任部门、13个街道园区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各项创建任务设定完成时限,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排查倒推,分批分时推进工作;莱山区在创城办内部设立食用农产品监管组、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组、餐饮消费监管组等8个工作组,分兵把口、具体落实各项工作;龙口市将创建工作纳入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工作要点,列入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还给烟台带来“涟漪效益”。在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中,全市共申报省级放心食品生产基地3个,20家企业被认定为: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初步筛选4个美食街区、1000家透明厨房达到“明厨亮灶”标准,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打建并举,筑起食品市场“安全墙”
食品安全,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秩序规范。“打建并举”,是烟台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一项有效举措。
今年,烟台市在省内率先实施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全面启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管理和食品流通“一票通”追溯制度,初步构建起便捷高效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追溯体系,督促指导2658家小饭店完成改造升级,达到《餐饮服务许可证》发证要求。
守护“舌尖上的安”,强有力的执法不可或缺。今年以来,烟台市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和稽查办案百日行动,曝光的问题食品线索及德州金锣猪肉事件,集中开展了低劣红酒、猪肉、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等17个专项检查活动,完成节日市场食品快检6大类749个批次。受理投诉举报1316件,查办食品等违法案件1158件,其中,查办大案要案17起,联合公安机关查办案件101起,配合公安机关抓捕嫌疑人140名,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50余个,查办案件总涉案货值2400余万元。
夯实基础,构筑完善监管网络体系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关键在基层,成功与否更要看监管网络体系是否完善。
今年以来,烟台市深化依法行政,在全省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市直接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共11个,食品安全监管总人数1597人。在县级层面,建立了机构改革月调度工作制度,每月调度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情况。镇街设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全市153个乡镇共设立了154个监管所。
强化技术支撑,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增强。经过两年多的紧张施工,建筑面积16379平方米的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综合楼于今年年初竣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整体迁入新址,并顺利通过省质监局组织的食品实验室资质认定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扩项的现场评审,通过涉及食品发证检验的所有28大类食品,食品检验能力跃居全省领先水平。此外,烟台市还将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作为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的重点工作,加大县级检测资源整合力度。福山区、牟平区、龙口市、海阳市、莱阳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栖霞市、长岛县均已挂牌成立检验检测中心。
烟台市还广泛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如今,全市2370家餐饮服务单位被评定为A级。并在全省率先制定了《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具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工作规范》,率先出台了《关于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意见》,组织开展了食品流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培训工作,拟定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禁止清单”,与教育部门联合评定“四心食堂”47个,与商务部门联合评定食品安全示范街2条、示范单位54家,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宣传形式上,烟台市积极创新,设计了“烟台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安烟台”品牌logo,开通了“食安烟台”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创城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印制创城海报16.5万张,制作宣传条幅1.6万条,市区有上千家企业单位LED屏循环播放创城口号,设立公益宣传栏1400多个。
创建无止境。下一步,烟台市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加大机制创新力度,努力给公众营造一个放心、安全、优良的食品环境,确保650万市民“舌尖上的安全”。